惠州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干部综合素能提升班圆满完成

 惠州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10月14日在武汉大学,举行开班仪式,惠州市人民检察院政治处副主任杨发斌出席开班典礼,共61名学员参加了培训学习。
惠州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干部综合素能提升班圆满完成
  
  惠州市人民检察院政治处副主任杨发斌发表了讲话,首先对法商培训中心付出的辛劳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也简单阐述了举办此次培训的目的和重要意义,并针对培训对学员提出了三点纪律要求:
  
  第一.认真对待,充分认识此次学习的重要性。学习培训是获取知识、增长才干、完善自我的有效途径,是干部成长进步的阶梯。希望大家通过学习和培训,开阔视野,启迪智慧,拓宽思路,升华境界,同时能够营造一种学习氛围,提高大家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促进检察业务工作的提升。希望大家能够充分认识理解院党组这份用心,深刻理解参加此次培训的意义,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认真学习,深入探讨,为今后更好的工作“充电加油”。
  
  第二. 珍惜机会,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同时尊重他人劳动。本期的培训班,我们会同法商培训中心做了充分的准备和精心的安排,内容非常丰富,同志们平时的工作都很忙,希望大家能珍惜这次机会,课堂上认真听课,有疑惑的向授课老师虚心请教。本次培训班给我们授课的都是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他们的讲课,既有深入浅出的专业理论知识,又有可操作性的实践经验。不管我们个人对老师的兴趣如何,我们都要尊重老师的辛勤准备。此外,我们也要尊重每一位为我们服务的工作人员。最后希望每一位同志能以严谨细致的态度,孜孜以求的精神,用心思考,潜心研究,全身心投入到培训学习中去。
  
  第三.严格要求,确保此次培训顺利完成。希望全体学员要摆正自身位置,注意言谈举止,对外展示金昌市人民检察院的良好的精神风貌。在培训期间,首先管好自己的嘴,禁止在上课时大声讨论,尊重授课老师的劳动;其次管好自己的手机,不能随意接听电话,低头玩手机,扰乱课堂秩序;最后管好自己的腿,上课期间禁止无正当理由的进进出出。坚决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听从指挥,同时要注意人身财产安全,严禁自由散漫和不安全、损形象的现象发生,不在公共场合和微信群(朋友圈)中传播不符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言行。培训结束后将对所有学员在培训期间的纪律情况进行考核。
  
  本次培训班旨在夯实业务基础,把培训所学应用到工作当中去。学以致用,更加深刻的理解各职责的意义所在。培训中心十分重视本次培训班,延请了著名的专家学者授课。讲授的课程也十分具有针对性。遵循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培训原则,还安排武汉市革命博物馆及辛亥革命武昌起义纪念馆进行参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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